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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29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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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阳市委 南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在全市开展“效能建设年”活动的意见
(2008年2月25日)
稿件来源:南阳日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四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巩固机关思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成果,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发展环境,加快富强美好和谐新南阳建设步伐,市委、市政府决定,今年在全市组织开展“效能建设年”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进作风为主线,以提高工作效率为核心,着力构建权责一致、决策科学、运行透明、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提供有力保证。

  (二)主要目标。通过这次活动,切实解决各级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岗位职责不清,越位、缺位、错位;服务意识不强,工作效率不高,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履行职责不到位,监督检查不严、不力等问题,确保全市各级党政机关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工作效率明显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二、活动范围和对象

  全市各级党的机关、行政机关、群团组织和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重点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三、主要内容

  围绕服务建设富强美好和谐新南阳的目标,紧紧抓住公开权力、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和提高效能等关键环节,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实行绩效考评,接受社会监督,狠抓各项措施落实,以公开促效能,以规范促效能,以监督促效能,全面提升效能建设水平。

  (一)全面公开职权

  1.依法公开职权。各级各部门要本着“职权法定、于法有据”的原则,将所承担的公共职能、年度工作目标和服务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向社会公开。同时对所拥有的行政许可权,行政事业性收费权,非行政许可审批权,人、财、物管理权,以及其他依法实施的权力进行全面清理。公用事业单位参照行政单位规范职权范围,清理服务事项,做到职权明晰,责任具体。

  2.认真审核权力。清理结束后,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核准本单位的权力事项,上报市和县市区效能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由政府法制部门按照法律法规,逐项逐条对各行政单位的权力事项进行审核。各部门牵头对本系统下级部门的职权目录进行审核。对中央、省、市已经明令取消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自行设定的审批项目,坚决予以取消;对于新的法律、法规出台增加的项目,逐级进行申报、审核和确定。

  3.制作权力清单。各部门根据审核后的权力事项,按照实施有据、明白易懂、清晰准确的原则,对保留的各项权力列出清单,向社会公开。凡未按要求进行清理和列入权力清单的权力,视为自动放弃,均不得再行使。

  (二)公开办事程序

  1.制作权力运行流程图。对应职权清单,按照内容合法、程序规范、形式简明、操作方便的要求,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规范行政行为。对每项权力,凡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程序的,依照法定程序制作;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依照工作程序逐项标明具体承办岗位、职责要求、前置条件、必备资料、行政相对人的权利、投诉举报途径等,形成工作流程。

  2.权力运行流程图经审定后,各级各部门要以便民、高效为原则,通过设立政务公开栏、电子触摸屏、办事指南等形式,在单位办公场所醒目的地方向群众公开,使群众不受文化、地域等条件限制,能够正常解读和接受公开信息。以此固定权力运行的程序和轨道,做到不以执行人变换而改变,不以执行人的主观意愿而改变,杜绝人为因素的影响,杜绝随意和滥用权力。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建立网上政务公开电子目录。应当对外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在网站上公布;市县不涉密的文件,实现网上阅览下载;需在本部门内部公开的政务信息,在内部网络上公开。

  3.对已作出公开承诺的事项,在办理过程中应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当事人咨询,对缺少必备资料的应及时通知当事人进行完善,不得无故拖延办理时间。

  (三)公开办事结果

  除有特殊规定不宜公开的事项外,所有办理结果都应向社会公开,必要时应将结果通知当事人。

  (四)强化制度建设

  1.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各项制度,从基层和群众最关注、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入手,探索建立效能建设的长效机制,规范办事程序、办事时限、收费标准,提高工作效率,推动机关建设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2.切实加强各级服务中心建设。进驻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窗口单位,除特殊情况并经政府批准外,必须将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类便民服务项目全部纳入中心集中审批,严禁“体外循环”、“两头受理”、“只挂号不看病”。对违反规定的,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完善运行机制,实行带班领导、工作人员、服务事项“三固定”,真正做到一个中心对外、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理、一次性收费。

  3.开辟重大事项审批绿色通道。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大事项、重点项目建设,实行委托代办、集中联审等措施,特事特办,提高审批效率。涉及多个部门的,逐步建立由主要责任单位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沟通协调,各负其责,共同抓好落实。

  4.实行文明服务、热情服务。各职能部门和窗口单位要大力推行一张笑脸、一句问候语、一杯茶水、一个引导牌的“四个一”服务机制,不断增强机关的亲和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文明素质,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四、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一)全面推行效能建设“五提倡五反对”。即提倡全局观念,反对部门至上;提倡换位思考,反对吃拿卡要;提倡权力公开,反对暗箱操作;提倡快捷高效,反对推诿扯皮;提倡热情服务,反对生硬冷涩。

  (二)畅通效能建设监督渠道。建立健全效能监督工作机制,构筑投诉平台,完善投诉网络,拓宽投诉渠道。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为依托,成立效能建设投诉中心,公开效能投诉举报热线,各单位也要设立举报箱、公开投诉电话,明确接受举报部门,随时接受群众投诉。加大日常监督力度,继续办好“行风热线”,深化行风评议活动。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人士中聘请一批效能建设监督员,开展经常性的明察暗访,监督各部门效能建设情况。加大效能投诉案件的查办、督办力度,做到有诉必受、有受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

  (三)全面推行效能问责制度。对群众反映或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问题,下发问责书,要求被反映人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解释。纪检监察部门根据问题性质、落实程度和整改情况,依纪依法进行责任追究。认真落实效能责任追究制,对违反“五提倡五反对”及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人和事,按照《南阳市效能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违规违纪的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

  (四)积极探索建立效能考评奖惩制度。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科学、量化、操作性强的效能建设考评办法。把效能考评与年度目标考核、行风评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公务员年度考核等结合起来,注重平时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工作人员业绩评定、奖励惩处、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开展效能建设“十佳”单位、“十佳”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每年评选一次,年终进行表彰,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五、切实加强对效能建设年活动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活动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进行。市里成立“效能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市委书记黄兴维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朱广平任第一副组长,市委副书记贾崇兰,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朱长青,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李森林,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申延平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纪委,负责日常活动的组织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县市区、市直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订工作方案,完善工作举措,确保活动有人抓、有人管,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各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级各单位要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切实把效能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务求实效,使“效能建设年”活动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三)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转变思想观念,带头转变工作作风,带头提高工作效率,以率先垂范的实际行动推动“效能建设年”活动深入开展。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效能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积极主动的态度投身到“效能建设年”活动中来,确保活动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要加强舆论引导,及时总结宣传效能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典型,营造人人讲效能、事事见效能的浓厚氛围。①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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