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我局已于2007年8月10日就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换发新版《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的有关事宜发布了通告,但至今仍有部分营运驾驶员未按规定换发。现将有关事宜再次通告如下:
一、换证范围:凡2007年8月10日前在我市取得且持有《从业资格证》的客、货动驾驶员,均在换证范围;未参加2008年度信誉质量考核或考核不合格者,应先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换发新版证书。
二、换证时间及地点:换证人员须在2008年6月30日前到南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行政服务大厅(原南阳市公路运输管理处行政服务大厅)进行换证;逾期未换发新证者,原证件作废。
三、换证资料:
1.原《从业资格证》;
2.填写《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书换发、补发、变更登记表》。
特此通告
2008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