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近日,河南南阳一名交警下班后路遇一抢包歹徒作案,冲上去将其抓获,因此被授予“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并获2000元奖金。市民在称赞这名交警有勇有谋的同时,质疑也随之来了:警察抓贼也算见义勇为吗?对警察“见义勇为”的定性依据是什么?
事发现场
市领导慰问
■南阳交警擒获歹徒 获见义勇为奖金引发争议
【突发抢劫】

  11月6日上午9点左右城区中州路与人民路交叉口 李女士正驾驶着轿车等红灯突然一个40余岁的男子拉开副驾驶座旁的车门钻进车内。“把你的包给我快点!”歹徒用刀抵住李女士。李女士急中生智地说:“等一下把车靠边后就给你包。”李女士装作害怕把车向中州路(市第一人民医院东)南边的路边靠拢。她趁歹徒不注意一把拉开车门跳了下去。见此情景歹徒也跳下车疯狂逃窜。无人驾驶的汽车在滑行了一段后,窜到路北的花坛上停住。

【从天而降】
  “抢劫了有人抢劫了!抓歹徒抓歹徒呀! ”一串尖厉的喊声使路上来来往往的市民纷纷侧目刚刚下了高峰岗正在一家银行取款的市公安交警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王斌放下手中刚取出来的钱向呼救方向冲去。在中州花园对面的中州路上王斌看见一个男子手中拿着一把砍刀正拼命往中州花园对面的小巷内逃窜。王斌立即向歹徒追去。歹徒逃跑中撞倒了一位小女孩,小女孩的父亲拉住歹徒推搡起来。这时,王斌冲过来追上了歹徒。
【制服歹徒】

  王斌为尽快制服歹徒捡了一块石头与歹徒僵持着做贼心虚的歹徒拔腿又往一个小道内钻。王斌紧追不舍在一个工地上他又拾起一把铁锹。大约追了近200米后王斌再一次拦住了歹徒。“把刀放下!”王斌大喝一声。看到王斌一副正气凛然的样子歹徒害怕了,竟然把手中的刀扔进了一个居民点。王斌立即冲上前去和附近的一位便衣民警摁住了歹徒。随后,市公安局巡警支队二大队民警及时赶到,将歹徒带走。

【市民称赞】

  “这位交警真勇敢,这才是真正的警察!”“有这样的警察,南阳就平安了!”“应好好表扬、宣传他!”市民围着记者,纷纷发表观点。

  “关键时刻还是民警能保护人民安全呀!”受害者李女士激动地说。

■各说各话: 民警抓贼算不算“见义勇为”
>>>见义勇为不应把警察排除在外
  此事引起争议,很难说不是一种悲哀。政府设立见义勇为奖,其目的是砥砺正气、惩恶扬善,改善冷漠如刀的社会生态。从这个角度讲,见义勇为本不应有任何身份门槛,只要有人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即便是警察,也值得褒奖。
>>>见义勇为之争背后的底线沦陷
  交警获见义勇为称号之所以受争议,是因为公众认为警察抓贼天经地义。由此推而广之,法官公正判案是天经地义,医生救死扶伤是天经地义,老师教书育人是天经地义……总之,这些行为只是从业者的基本底线,做好了是本分,做不好应受到谴责。因此,才有那么多市民和网友对交警获见义勇为称号耿耿于怀乃至愤愤不平。
>>>见义勇为之争的积极意义
  河南南阳市交警王斌,下班后去储蓄所取钱,没想到钱没来得及取,反倒抓了个抢包的贼。昨天,南阳市见义勇为奖励基金会授予这名交警“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并给予2000元见义勇为奖金。市民在称赞这名交警有勇有谋的同时,质疑也随之来了:警察抓贼也算见义勇为吗?对警察“见义勇为”的定性依据是什么?
>>>交警获见义勇为奖励算怎么回事
  所谓“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即是见义勇为的行为。但这些,都是在一个人义务和职责范围之外所做的事情。一个人民警察抓贼的行为,却被认定为“见义勇为”行为,并因此受到奖励,难免就有些滑稽可笑了。
>>>警察抓贼宜有另一套奖励机制
  从行为本身看,此举完全符合见义勇为的“义”与“勇”要素,王斌如果是名普通市民,获此殊荣与2000元奖金可谓名正言顺、无可争议,问题出在王斌的警察身份上,让市民产生疑问:勇敢抓贼、保护市民不就属于警察的职责范围吗?这在人民警察法里有明确规定的,这一职责的履行不分警察是在上班时间还是下班时间,也不分他是交警还是刑警;还有,如果每个警察抓贼都要奖励2000元见义勇为奖金,那得出多少“冤枉钱”?
>>>人民警察应是天然的“道德勇士”
  公共社会的质疑不是没来由的。从法理常识讲,见义勇为行为的特征之一是,见义勇为的主体是不负有法定职责或者义务的自然人,人民警察作为负有法定职责或者义务的主体,在履行法定职责或义务时,不能成为见义勇为的主体。还在于,社会很难区分和界定,具有“抓贼”职业属性的警察在见义勇为方面所做的贡献,到底是在其职责范围之内还是之外。
“见义勇为”不能少了警察

河南南阳市交警王斌,下班后去储蓄所取钱,没想到钱没来得及取,反倒抓了个抢包的贼。昨天,南阳市见义勇为奖励基金会授予这名交警“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并给予2000元见义勇为奖金。市民在称赞这名交警有勇有谋的同时,质疑也随之来了:警察抓贼也算见义勇为吗?对警察“见义勇为”的定性依据是什么?(11月8日《东方今报》)消息一出,争议迭起。有网友称:医生救病人该获救死扶伤奖金,法院审犯人该获公平公正奖金,负责扫地的阿姨捡起路边的瓶子往垃圾桶一投,是不是也应该表扬一下?有网友建议:应该叫恪尽本分奖吧。

毋庸赘言,交警获见义勇为称号确有争执的空间。一方面,如业内人士称,见义勇为是一种行为,它的主体对象是社会大众,并没有职业限制。虽同为警察,但也有交警、刑警等分工,王斌是一名交警,他的职责是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另一方面,《警察法》的确规定:“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

可以说,此次见义勇为之争已经引起了广泛而持续的热潮。见义勇为之争,是口舌之争还是利益之争?是价值判断之争抑或其他?简言之,此争有没有意义?笔者认为答案是肯定的。它起码有助于相关部门厘清何谓见义勇为以及界定见义勇为的适用范围,有助于公安部门如何正确理解见义勇为,最关键的是,它让我们看到公众表达了什么样的价值判断。